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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寓调整后给新进教职工、博士后发放租房补贴的通知

作者: 审核人: 责任编辑: 发布时间:2021-10-18 浏览次数:545

各相关单位:

根据《关于公寓调整后给新进教职工、博士后发放租房补贴的纪要》(中石大东纪【2019】14号)精神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发放范围

满足申领条件的新进教职工、入站博士后。

注: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由学校提供住宿(周转公寓)的以及当年已享受人才引进住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,不享受租房补贴。

二、申领标准

1500元/月;补贴最多发放24个月。

三、租房补贴发放办法

1.入住过1号公寓的新进教职工和在站博士后,补贴领取时间段为24个月减掉入住1号公寓月数。

2.未入住1号公寓且已经领取过补贴的,可按新标准继续领取租房补贴,补贴领取时间段为24个月减掉已领取补贴月数。

3.入住学校周转公寓的,补贴领取时间段为24个月减掉入住学校周转公寓月数。

4.补贴发放政策自2019年8月开始执行。

四、本次申领期限

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,请根据入校时间及按照“租房补贴发放办法”计算后的实际情况填报。

五、补贴申领程序

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请填写《租房补贴信息登记表》(附件),请于10月21日前报送电子版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 guanwang@upc.edu.cn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刘晓怡

联系电话:0532-86983380

 

人事处

2021年10月18日

 

 

附件:租房补贴信息登记表.xls